
为了加快开发利用遂川江北支水能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遂川县实际,受遂川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办决定公开有偿出让该流域桐木堑、路排、高倚等电站水电开发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
遂川江北支流域桐木堑、路排、高倚等电站水电开发权。其中桐木堑电站规划装机3.4万kw;路排一级规划装机0.48/0.32万kw(远期/近期),路排二级规划装机0.96万kw;高倚多级电站规划装机约2.6万kw。
现将本梯级开发项目分成三个标的进行公开招标,即:A标段为桐木堑电站,项目建设期限为4年,电站开工时间为2009年10月1 日前;B标段为路排一、二级电站,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电站开工时间为2008年11月1 日前;C标段为高倚多级电站,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首座电站开工时间为2009年5 月1日前。
上述电站具体情况详见“江西省遂川江北支水电梯级开发项目招标文件”。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凡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报名时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个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留存本人签名和印鉴章,不能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2008年8月6日8:00时—— 8月8日18:00时。
3、报名地点:遂川县招标投标采购中心(谢绝电函等其它形式报名)
4、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每个标的交报名费和资料费3000元(不退),且每个标的应于8月17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20万元缴入到出让人指定帐户(开标后未获开发权的7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投标人获得开发权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出让金。
5、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自行赴项目现场踏勘考察。
6、出让开标时间:8月18日上午9:30时,在遂川县招标投标采购中心举行开标会。
三、出让原则
1、采取有底价的原则公开招标出让,其中:A标段桐木堑电站最低出让价为100万元;B标段路排一、二级电站最低出让价为160万元;C标段高倚多级电站最低出让价为200万元。
2、开标后,经符合性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择优选择开发商。
3、中标人获得开发权后,必须在获得开发权后10日内交清成交出让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其中:A标段桐木堑电站履约保证金为150万元;B标段路排一、二级电站履约保证金为150万元;C标段高倚多级电站履约保证金为200万元),并与遂川县人民政府签订开发建设合同书,否则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收回开发权,所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人还应承担出让方为此项目所投入的规划勘测设计等前期费用。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遂川江北支水电梯级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遂川县泉江镇工农兵大道4号水电局院内
联 系 人:彭明生 13879668069 0796-6326057(办)
郭检生 13970617278 0796-6106729(小灵通)
刘青山 13607966569 0796-6326059(办)
传 真:0796- 6326043
邮 编:343900
遂川江北支水电梯级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