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省第二届"井冈之子"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省直宣传系统各单位党组(党委),省直各新闻单位:

 

自2003年全省首届“十大井冈之子”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省委第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涌现了一大批为建设江西、繁荣江西而勇于奉献的先进人物。为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委要求,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共同组织开展第二届“十大井冈之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江西发展为目的,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行专家评选和群众评选相结合,评选出具有强烈时代性、示范性、典型性的先进人物,通过宣传,使这些人物成为社会公信度极高、社会影响力巨大的社会名星,在全省形成争先进、比先进、学先进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参评资格

1、凡江西户籍公民,年龄、性别、工作范围不限。

2、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3、2003年以来,在社会发展各领域的一个方面或多个方面取得突出业绩或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引领社会发展价值,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4、获得过首届“十大井冈之子”称号的,不再参与本届评选。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江西省第二届“十大井冈之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刘上洋为组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东有、省文明办主任杨六华为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宣传处,负责具体工作。

2、成立第二届“十大井冈之子”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学者担任。评审委员会在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四、 评选办法及步骤

(一)第一阶段:推选报名(11月1日—11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设区市、省直工委和省直主要新闻单位向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推荐1—3名候选人。

2、群众推荐:群众可推荐自己认为符合“井冈之子”评选资格的个人参加评选。

3、个人自荐: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也可自荐报名参加评选。

报名参加评选活动,需按要求填写《江西省第二届“十大井冈之子”候选人推荐表》(见附表,请复制使用),并各附上一式两份3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

组织推荐的材料直接向省委宣传部宣传处报送(电话:6242611 电传:6242500 Email:jianwen999@sohu.com);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材料通过网络直接向大江网报送(大江网为本届评选活动的官方网站,网址:www.jxnews.com.cn 电话:6849389),经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入围后,再将其材料反馈至其户籍所在设区市委宣传部,由设区市委宣传部重新组织在规定期限内向省委宣传部补报。

 

(二)第二阶段:确定初步候选人(11月16日—11月25日)

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报送的候选人事迹进行考核审查,遴选出初步候选人30名,在指定网站(大江网)上刊登公示,同时,开通井冈之子论坛和群众热线(6242611),接受群众舆论监督。

 

(三)第三阶段:确定正式候选人(11月26日—12月5日)

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小组,对30名初步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群众反映意见,遴选出正式候选人20名,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第四阶段:投票评选(12月6日—12月30日)

1、媒体公示(12月6日左右)。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选定的“十大井冈之子”正式候选人在江西日报、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电视台等省市新闻媒体上集中宣传公示。

2、群众投票(12月7日—12月21日)。群众对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方式包括短信投票和声讯投票两种。短信投票和声讯投票方法为:群众利用专门开通的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及声讯台直接投票,信息费1元/条,所得经费除活动成本外,全部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3、确定人选(12月下旬)。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正式候选人得票数多少,并结合专家评审小组意见,确定全省“十大井冈之子”。

 

(五)第五阶段:宣传表彰(2008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十大井冈之子”名单,并通过召开表彰会,开展向“十大井冈之子”的学习宣传活动,广泛进行宣传。

 

六、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党委、政府、省直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十大井冈之子”评选活动,各设区市党委委宣传部、文明办和省直工委宣传部要认真做好“井冈之子”候选人的选拔、审核和推荐工作。省直各新闻单位要在本媒体深入宣传报道的基础上积极推荐。组织推荐人员名单需征求其所在地方县级(含县级)以上纪检、计生部门意见,所推荐人员为企业家的,需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税务部门证明材料。文字材料要以事迹为主,实事求是,力戒空话、套话。

2、全省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都要积极做好“十大井冈之子”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省市主要媒体要按照评选领导小组的要求,统一刊(播)发新闻通稿,要及时充分报道评选活动的进展情况,有条件的要开辟专题、专栏,在全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十大井冈之子”的评选工作,认真协助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和审核工作。要广泛组织开展评选“井冈之子”、学习先进典型的群众活动,进一步深入、持久地把“创新创业,共建和谐”主题教育活动进行下去。对组织评选工作成绩突出的设区市、县和省直单位将授予组织奖,并与宣传思想工作年度目标考评挂钩。

 

附:江西省第二届“十大井冈之子”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文明办

200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