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念瑛是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乌石镇新月畲族村的村支书,作为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她十多年如一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代表职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领村民发展苗木生产,走出了一条前程似锦的富裕路,充分展现出一名人大代表的风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被人们誉为“畲族金凤凰”。
“一个致富不是富,共同富裕才是路。”这是兰念瑛常念叨的一句话。早在1982年,兰念瑛就尝试栽种枳壳苗种,大胆吃螃蟹,结果不到三个月,树苗出圃净赚了480元。受到赚钱效果的鼓舞,第二年她就到外地学习苗木培育技术,自留地里全部种上枇杷树苗,一年下来纯收入2400元。兰念瑛挖掘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也为自己和村民致富种下希望的苗子。十多年来,她刻苦钻研花卉苗木培育技术,努力开拓苗木市场,事业越做越大,成了远近闻名的专业户。兰念瑛富了,但她心中时刻惦记如何带领村中群众致富,她毫无保留地把技术传授给乡亲们,把市场信息告诉大家,在她的帮助下,村里家家户户建起了苗圃。村民王丽珍,丈夫长年患病,又拖扯着3个年幼的孩子,生活困难,兰念瑛得知后主动和她结成帮扶对子,教她苗木种植技术,并出资2000元作为她的启动资金,王丽珍家通过发展苗木生产很快摆脱了困境。王丽珍常夸赞说:“真要感谢念瑛的帮助,让我家过上了好日子。”在她的带领和帮助下,新月村成为用材林、果木林、风景树的苗木专业村,全村有苗木600多亩,品种50多个,产品远销上海、湖南、湖北、浙江等10多个省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600元,比全县人均收入高出250元,村民们盖起了楼房,装上了电话和闭路电视,用上了自来水,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人民选我为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兰念瑛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这些年来,作为人大代表,她心连群众,忠实地履行代表职责,认真审议每一项议题,积极参加代表的各项活动,踊跃发表意见建议。她结合苗木产业的发展,对资溪县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对全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退耕还林保护生态,对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不少很有见地的意见建议,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获得群众的好评。为了做大做强新月村苗木产业,2001年她牵头成立了资溪县新月畲族村苗木发展有限公司,走公司+农户的路子,公司统一提供技术,统一筹集资金,统一销售苗木,把一家一户的松散体打造成与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相衔接的联合体,把村民之间的无序竞争变成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刚开始时,村民担心公司兑现承诺的能力,兰念瑛就以个人名义跟大家签包赔包销合同,在全村116份合同上一一签了字,把责任、风险全揽到自己身上,还为公司先垫付5万元苗种款,20吨复合肥。她规定卖苗时,先卖村民的,再销党员和村干部的,最后才销自己的,让村民吃下定心丸,“零风险”种苗。这几年她把全村的树苗都销出去了,她自己受了不少损失。自己家价值14万元的1万多株红玉兰树苗却错过了季节和行情还留在地里,但她无怨无悔。经过她的顽强拼搏,辛勤开拓,公司取得良好业绩。2002年年底在公司的分红会上,兰念瑛说:“按照我与大家订的合同,要发给大家50万元,由于销售得好,公司多赚了14万元,这14万元可以作为我的利润,但我决定把这14万元都分发给大家,还是那句话,我是村主任、党员、人大代表,我要帮着大家,顾着大家。”会场上畲民们无不为兰念瑛的情操所感动,纷纷表示要用敬献猪头、请喝女儿红酒畲民待客的最高礼仪来表达自己的敬意。
“当好领头雁,永保持先进性”。这是兰念瑛孜孜追求的境界。十多年来,她和村干部一道带领群众在勤劳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飞驰,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她觉得身上的担子更重了,领飞的要求更高了。为此,她十分注重学习充电,坚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苗木培育新技术,了解各地市场信息,寻找商机。这些年来,她自费2万多元到外地拜师学艺,购买各种学习资料。通过学习,她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永做引导畲村腾飞的领头雁。一次她到南昌销苗,当时天寒地冻,北风刺骨,不巧单位负责人外出未归。怕错过机会,她和村书记硬是在单位门口一直等到晚上12点多钟,才与那位负责人相见。负责人被兰念瑛的认真、执着、诚信所感动,很快就签下了订单,这批订单给了全村村民丰厚的收益,她却累倒了,回家后大病一场。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盛开春满园,她常说自己就算浑身是铁,也打不了几颗钉,关键要提高全村的整体素质。她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掌握3门以上实用技术,并要联系3户农户,帮助他们学技术,带领他们致富。她带头捐资6000元完善村里的办学条件;现在村里起了图书阅览室和档案资料室,方便村民学习;经常聘请县技术人员为村民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畲族传统文化活动,增强全村的凝聚力。如今新月村人既赚满了钱袋子,又充实了脑瓜子,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呈现出团结、和谐、富裕、文明的兴旺景象。这些年来,兰念瑛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获得全国“三八”绿色奖章,全国妇联“五?四”普法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劳模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委会主任,新月村也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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