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陈女士对物管公司要求交纳装修保证金问题的回复:记者为此事采访了本网特约律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般以拿钥匙作为收取物业管理费起始时间,从拿钥匙到入住以前按照50%收取物业费。当然这里面情况比较复杂,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拿了钥匙不装修,另一种是拿了钥匙就进行装修,装修了以后还有业主入住和不入住两种情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未装修按照物业费的50%收取。而后两种情况,争议较大,又很难鉴定,业主说我装修了但没入住,物业公司说,你装修有没住人我们哪清楚,这样就有了争议。正确的操作方法是,物业公司按照规定预收三个月全额费用,装修后不入住的业主告知物业公司,双方确认后,这样预收的三个月全额物管费就可冲抵后期的物管费。南昌市去年出台的《南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宅小区(水、电、有线电视、道路已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已交钥匙)一年内未入住使用的,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不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已办理入住手续(已交钥匙),无论是否入住使用都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公共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补贴。同时,《南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之业主,不得收取装修保证金。
2、罗女士就上海新城逾期交房的问题的回复:记者为此事采访了本网特约律师,从罗女士的叙述中,南昌市上海新城很显然是属于违约行为的,针对这样的情况,罗女士有权要求开发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先向开发商递交交房函,若开发商还不能够解决这个问题,那么罗女士有权向开发商直接提出退房要求,并要求开发商退还罗女士的首付款本金以及利息。